建筑物的得失熱量包括如下:
1)圍護結構的耗熱量;
2)加熱由門窗縫隙滲入室內的冷空氣的耗熱量;
3)加熱由門,孔洞及相鄰房間侵入的冷空氣耗熱量;
4)水分蒸發的耗熱量;
5)加熱由外部運入的冷物料和運輸工具的耗熱量;
6)通風耗熱量;
7)最小熱負荷的工藝設備的散熱量;
8)熱管道及其它熱表面的散熱量;
9)熱物料的散熱量;
10)通過其它途徑散失或獲得的熱量。
建筑物的供暖負荷等于其失熱量與得熱量的差值.居住建筑設計采暖熱負荷中對一些不穩定的自由熱不予計算.其供暖熱負荷主要包括圍護結構耗熱量及冷風滲入耗熱量大部分。
供暖熱負荷:是指在某室外溫度TWN 下,為達到要求的室內溫度TN,供暖系統在單位時間內向建筑物供給的熱量。